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的3家企业及2名关联自然人统一授信6949万元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为充分发挥地方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经本行董事会决议同意给予本行主要股东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3家关联企业及2名关联自然人统一授信6949万元,额度有效期1年,其中:
序号 | 公司名称 | 最高授信金额(万元) | 关联关系 |
1 | 汕尾市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 1810 | 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主要股东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00%股份,间接持有汕尾市人才安居有限公司100%股份。 |
2 | 汕尾市投控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1400 | 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主要股东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00%股份,直接持有汕尾市投控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 |
3 | 汕尾市绿色智造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679 | 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主要股东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00%股份,间接持有汕尾市绿色智造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份。 |
4 | 蔡木平 | 30 | 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主要股东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00%股份,蔡木平为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
5 | 庄泽锋 | 30 | 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主要股东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00%股份,庄泽锋为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
合计 | 6949 | ||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汕尾市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汕尾市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安居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于2020年5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罗志雄,注册资本为44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500MA54M8NP2Q,所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汕尾市城区站前横四路23号市民服务广场9楼923室,经营范围涵盖许可项目与一般项目:许可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括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健身休闲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汕尾市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2025年10月27日,经汕尾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我行给予汕尾市人才安居有限公司最高授信1810万元,期限11个月,目前仍在授信有效期内。
(二)汕尾市投控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原汕尾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汕尾市投控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原汕尾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该企业于2026年1月5日将企业名称由汕尾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汕尾市投控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3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50066498759XM,法定代表人为叶映明,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其他综合管理服务,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汕尾市城区站前横四路市民服务广场8楼801-810室,经营范围涵盖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许可项目包括建筑劳务分包;职业中介活动;餐饮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括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承接档案服务外包;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家政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汕尾市投控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2025年12月16日,经汕尾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我行给予汕尾市投控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原汕尾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授信1400万元,期限12个月,目前仍在授信有效期内。
(三)汕尾市绿色智造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汕尾市绿色智造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智造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于2025年3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500MAEG5BR49C,法定代表人为王伟忠,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四路23号市民服务广场9楼903号,经营范围涵盖为一般项目和许可项目:一般项目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许可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汕尾市绿色智造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四)蔡木平
蔡木平,任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于2024年05月23日在我行办理了线上贷款(悦农E贷)30万元,为我行存量贷款。蔡木平为本行主要股东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
(五)庄泽锋
庄泽锋,任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于2023年4月24日在我行办理了线上贷款(悦农E贷)30万元,为我行存量贷款。庄泽锋为本行主要股东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在后续用信时,贷款利率将严格按照本行的最新利率标准执行,执行不优于同类企业贷款的执行利率。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一)本次3家企业及2名关联自然人统一授信6949万元,占我行2026年3月末的资本净额85646.13万元的比例为8.11%,符合监管部门集团授信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15%的规定。
(二)本次3家企业及2名关联自然人单户授信最高不超过3679万元,占我行2026年3月末的资本净额85646.13万元的比例为4.3%,符合监管部门单户授信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10%的规定。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本行董事会席位11人,现任董事10人,出席及委托出席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蔡帅董事对《关于审议〈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的3家企业及2名关联自然人统一授信6949万元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履行表决回避)。其中同意9人,不同意0人,反对0人,表决为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一)王芬董事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议案所涉的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的3家企业及2名关联自然人均为我行关联方,涉及重大关联交易。本次统一授信6949万元占我行2026年3月末的资本净额比例为8.11%,符合监管部门集团授信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15%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后续用信时,贷款利率将严格按照本行的最新利率标准执行,执行不优于同类企业贷款的执行利率。该事项已经授信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且经党委会前置研究,程序合规。对该议案无异议。
(二)王鲁平董事独立意见:关于审议《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的3家企业及2名关联自然人统一授信6949万元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人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议案含有4个附件详细描述了关联的3家企业及2名关联自然人统一授信6949万元调查及审查情况、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的说明以及最高授信、定价公允性说明。内容明确,重大关联交易界定清晰且客观公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内部审批授信业务程序合法合规、有章可循。议案已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同意该议案。
(三)叶伟平董事独立意见:本次统一授信业务严格遵循监管关联交易管理规定,授信测算合理、风险防控到位,定价公允透明,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行为。交易符合本行信贷风控要求,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本行及全体股东权益。同意该议案。
(四)朱少波董事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根据介绍的情况,该议案涉及3家企业及2名关联自然人为我行法人股东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本次统一授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上述3 家企业及2名关联自然人统一授信6949万元,占我行2026年3月末的资本净额85646.13万元的比例为8.11%,符合监管部门集团授信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15%的规定;上述企业单户授信最高不超过3679万元,占我行2026年3月末的资本净额85646.13万元的比例为4.3%,符合监管部门单户授信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10%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后续用信时贷款利率将严格按照本行的最新利率标准执行,执行不优于同类企业贷款的执行利率。该事项经授信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且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内部审批授信业务程序合法合规,对该议案没有意见。
特此公告
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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