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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议案1:关于审议〈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的2家企业统一授信3210万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为充分发挥地方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强化政银合作,赋能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本行董事会决议同意给予本行法人股东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两家子公司统一授信3210万元,额度有效期1年。
二、交易对手情况
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之一,认缴出资额为353万元,持有本行1.0097%的股权,本次统一授信涉及的2家企业均为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本行股东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法人,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 经济性质或类型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人代表 | 经营范围 | 当期授信金额(万元) |
汕尾市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广东省汕尾市 | 44000 | 罗志雄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健身休闲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810 |
汕尾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广东省汕尾市 | 2000 | 叶映明 | 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承接档案服务外包;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家政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职业中介活动;餐饮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
| 1400 |
合计 | 3210 | |||||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在后续用信时,贷款利率将严格按照本行的最新利率标准执行,执行不优于同类企业贷款的执行利率。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一)本次2家企业统一授信3210万元,占本行2025年9月末的资本净额82108.38万元的比例为3.91%,符合监管部门集团授信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15%的规定。
(二)本次2家企业单户授信最高不超过1810万元,占本行2025年9月末的资本净额82108.38万元的比例为2.2%,符合监管部门单户授信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10%的规定。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本行董事会现任董事10人,出席及委托出席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0人。其中同意9人(蔡帅董事对议案1履行表决回避),不同意0人,反对0人,表决结果为通过。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审议议案意见函.pdf
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