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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披露公告
2025-11-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战略布局优化及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尾监管分局批准(汕金复〔2025〕34号),本行高新区支行于2025年11月27日终止营业,并将按期缴回金融许可证。

为保障金融服务不受影响,高新区支行终止营业后,全部业务统一迁移至红草支行承接办理。

特此公告。

 

 

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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