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10月29日,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关联方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三笔借款合同,贷款金额分别为790万元、170万元、970万元,贷款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6年10月28日,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付购销合同款等)。其中,790万元的贷款采用固定利率,在当前公布的1年期LPR的基础上增加220个基点,即按年化利率5.2%执行;170万元、970万元两笔贷款采用固定利率,在当前公布的1年期LPR的基础上增加120个基点,即按年化利率4.2%执行。截至10月30日,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在本行的借款金额累计4860万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行1.0097%的股权,且派驻董事,为本行的主要股东。因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29%股份,故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是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
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02年11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林孟德,注册资本为71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500745503200R,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汕尾市区埔上墩村西南侧,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食品销售;水产养殖;渔业捕捞;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蔬菜种植;水果种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休闲观光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海洋环境服务;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销售;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制造;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族馆管理服务;生态资源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在用信时,贷款利率严格按照本行的最新利率标准执行,执行不优于同类企业贷款的执行利率。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一)本行给予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最高额授信额度4900万元,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82108.38万元的比例为5.97%,符合监管部门单户授信不得超过银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0%的规定。
(二)本次与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之间单笔交易金额970万元,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82108.38万元的比例为1.13%,单笔交易达到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以上,为重大关联交易。
(三)截至2025年10月末,本行与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之间交易金额累计达到4860万元,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82108.38万元的5.92%,已达到累计交易金额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5%的标准,为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了《议案2:关于审议〈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的9家企业统一授信1.19亿元〉的议案》、《议案3:关于审议〈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最高授信 4900万元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出席及委托出席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0人(本行董事会现任董事10人),其中同意9人(蔡帅董事对议案2-3履行表决回避),不同意0人,反对0人,表决结果为通过。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审议议案意见函.pdf
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