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新增一般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第一季度新增一般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向法人股东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汕尾市老德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一般关联交易贷款,相关审查审批程序均能按照本行内部管理制度和授权程序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具体交易如下:
2025年3月13日,本行与汕尾市老德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编号为10020259911462158,共发放2笔贷款,其中:1笔贷款于2025年3月14日完成放款,金额为100万元,到期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另1笔贷款于2025年3月17日完成放款,金额为100万元,到期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贷款用途均用于支付购销合同。
二、 交易对手情况
汕尾市老德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14年3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林文浩,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50009515938X4,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汕尾市区香江大道埔上墩西南侧国泰食品有限公司厂房A栋4号二楼(自主申报);经营场所:汕尾市城区工业大道通航路与文华路交汇处1号(自主申报),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酒类经营;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小作坊经营;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水产养殖;旅游业务;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收购;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蔬菜种植;水果种植;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酒店管理;休闲观光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房地产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游艇租赁;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外卖递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汕尾市老德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本次向汕尾市老德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的2笔贷款,采用固定利率,在当前公布的1年期LPR的基础上增加220个基点,即按年化利率5.3%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向汕尾市老德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的2笔单笔金额为100万元的贷款,单笔交易金额分别占本行2024年12月末资本净额83171.45万元的比例为0.12%,单笔交易金额未达到2024年12月末资本净额1%以上,为一般关联交易。
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