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汕尾市农商行系统纪委及汕尾农商银行信访举报检举举报控告途径及受理范围等内容公告如下:
一、信访途径
邮件接收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西路雅苑阁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办公楼十二楼系统纪委办公室(汕尾农商银行纪委办公室)。
邮编:516600;
举报箱设立处: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大厅客户填单处,总行办公楼十二楼电梯口;
举报邮箱:swjwb@gdrcu.com;
举报电话:0660—339919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受理范围
受理对各级辖内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检部门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批评、建议和询问;对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有关决定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相关处理不服的申诉等。
三、处理流程
按照信访工作规则相关规定,信访办理单位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告知信访人(匿名除外);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除外),并按规定回复信访人;信访人收到信访回复后若有异议,自收到回复之日起30日内可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单位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特此公告
中共汕尾市农村商业银行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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