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尊敬的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五版)》的规定,经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6月18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汕尾农商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3:00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签到时间为下午2:10分至2:50分。
二、会议地点
汕尾市城区香洲西路雅苑阁B栋汕尾农商银行二楼小美会议厅。
三、大会召集人
汕尾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
四、参会人员
(一)汕尾农商银行全体股东。因事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行的股东。《授权委托书》为统一格式,详见附件。
(二)汕尾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邀请的领导和嘉宾、见证律师等。
五、会议表决方式
本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本行持有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经登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一经投票,表示所持股份全部选择同一选项。
六、会议内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议案1:关于审议《汕尾农商银行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审议《汕尾农商银行监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审议《汕尾农商银行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审议《汕尾农商银行2023年度会计决算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审议《汕尾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6:关于审议《汕尾农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股份分红方案》的议案;
议案7:关于审议《汕尾农商银行2024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收支预算》的议案;
议案8: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9:关于审议《汕尾农商银行2024年度支农贷款计划投放比例的方案》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审议《汕尾农商银行2024年绿色信贷计划》的议案;
议案11:关于审议《汕尾农商银行2023年社会责任的报告》的议案;
议案12:关于审议《汕尾农商银行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13:关于制定《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版)》的议案;
议案14:关于制定《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版)》的议案;
议案15:关于《免去叶映明汕尾农商银行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16:关于《选举蔡帅为汕尾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股权董事》的议案;
议案17:关于审议《调整汕尾农商银行独立董事津贴(补助)》的议案。
(二)会议听取的报告
报告1:关于汕尾农商银行董事会董事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报告;
报告2:关于汕尾农商银行监事会监事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报告;
报告3:关于汕尾农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报告;
报告4:关于汕尾农商银行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2023年资本管理履职情况的报告;
报告5:关于汕尾农商银行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2023年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报告;
报告6:关于汕尾农商银行2023年度经营发展评估报告;
报告7:关于汕尾农商银行2023年度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评估情况的报告;
报告8:关于汕尾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专项报告;
报告9:关于汕尾农商银行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
报告10:关于汕尾农商银行2023年度监管评级提升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报告11:关于汕尾农商银行2023年绿色信贷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报告12:关于汕尾农商银行“三农”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13:关于汕尾农村商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14:关于汕尾农商银行2023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及2024年资本管理计划的报告;
报告15:关于汕尾农商银行2023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及2024年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的报告;
报告16:关于制定《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管理办法(2024年版)》的报告;
报告17:关于制定《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管理办法(2024年版)》的报告;
报告18:关于制定《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利益冲突管理办法(2024年版)》的报告。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公布参会人员情况;
(二)主持人公布股东出席情况;
(三)主持人提议推荐本次会议表决计票、监票人员;
(四)审议本次会议议案;
(五)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表决投票;
(六)见证律师对审议议案合法合规性发表见证意见;
(七)听取报告事项;
(八)股东交流活动;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八、会议登记事项
为方便会议的组织安排,本次会议实行会议预登记制度,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办理会议预登记手续。
(一)预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①本人身份证;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③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须携带:①本人身份证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须持:①本人身份证;②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预登记起止时间
2024年5月29日至6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三)预登记方式。
预登记采用现场登记及传真登记方式。
(四)现场预登记地址及传真电话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西路北侧雅苑阁B栋汕尾农商银行总行六楼董事会办公室,传 真:0660-3603068。
八、会议签到
(一)会议签到时间
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于2024年6月18日下午2:50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
(二)自然人股东持签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签到手续;
2.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权凭证原件办理签到手续。
(三)企业法人股东签到手续
1.企业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签到手续;
2.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办理签到手续。
(四)《授权委托书》注意事项
1.应当载明股东姓名、股东证件号码、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证件号码。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统一定义为全权委托;期限为本次会议。
(五)其它要求
由于携带证件或文件不齐全,导致无法确认其股东资格的人员,将不能出席会议和表决。
九、会务联系人及电话
本次会议的会务处设在:汕尾农商银行总行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曾文芳 手机:13411083344
张维德 手机:13927969900
黄雁宇 手机:13642448857
董事会办公室座机及传真:0660-3603068
十、其他事项
(一)会议期间股权转让规定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本行因召开股东大会原因自2024年5月29日起暂停股份转让,恢复股份转让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
(二)议案查阅地址
会议审议事项及相关会议材料将备置于本次会议的会务处,敬请各位股东留意。
(三)费用支出规定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着节俭办行的原则,不向参会人员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领取方式
授权委托书模板可以到本次会议的会务处及在汕尾农商银行官方网站自行下载。
(五)卫生防护要求
请参会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配合落实参会登记,紧急情况及时与会务处联系。
特此公告。
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