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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3-12-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版)》有关规定,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农商银行”)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汕尾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现将公告如下:

汕尾农村商业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郑伟生同志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杨开遗同志为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蒋俊深同志为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关于选举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会议决定:

选举龚佳田同志为汕尾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聘任郑伟生同志为汕尾农商银行行长

聘任杨开遗同志为汕尾农商银行副行长(尚须取得监管部门任职资格许可)

聘任蒋俊深同志为汕尾农商银行副行长

聘任曾文芳同志为汕尾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尚须取得监管部门任职资格许可)

聘任郑群珊同志为汕尾农商银行财务部门负责人

聘任胡翠群同志为汕尾农商银行合规部门负责人

聘任洪国瑜同志为汕尾农商银行审计部门负责人

以上人员任期与汕尾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附件:简历.rar

 

 

            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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