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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经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法人股东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汕尾农商银行1.01%股权无偿转让至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并已于2023年12月20日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权变更原因
汕尾市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市投控公司”)持有汕尾农商银行股权353万股,占汕尾农商银行总股本1.01%。根据《汕尾市市属国有企业整合组建总体方案》(汕尾委办字〔2020〕82号)、《汕尾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整合和业务拓展实施方案》(汕国资〔2020〕128号)及子方案文件精神,市投控公司无偿向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金控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汕尾农商银行全部股权,并同时划转原汕尾农商银行增资扩股按股权比例购买的不良资产,原出资金额663.64万元。转让后市金控公司持有汕尾农商银行股份共353万股,占汕尾农商银行总股本1.01%,享有汕尾农商银行标的的不良资产1.18%份额。
二、 新入股东概括
(一)基本情况
市金控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正式注册成立,按照市属一级企业管理,注册资本20亿元,由市投控公司代汕尾市人民政府出资,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市政府授权,对市金控公司实施直接监督管理。市金控公司主要投资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产业基金、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和供应链金融等领域,探索构建集金融股权投资管理、政府投资基金、金融服务、类金融服务和产业投资于一体的业务体系。
(二)资质情况
市金控公司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纪律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市金控公司从市投控公司划入汕尾农商银行股权后,与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为1.01%,净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71.16%,权益性投资(含本次)占净资产比例为26.43%,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均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的情况;不存在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问题;核心主业突出;不存在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的问题;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小,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汕尾农商银行股权的情况及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